天价路桥费 广西的"门槛"是否高了
来源:东南网 2011-11-17 编辑:林洪熙
最近有两条关于广西的新闻,都令人产生广西“门槛”太高的联想,进而平添莫名之火,感觉广西简直要拒人于千里之外。 广西防城港市的洗猪河收费站,就设在烂泥路上收取进城费。这是条路况破烂不堪的在建路,晴天尘土飞扬,雨天满是泥坑,通行条件差。工作人员表示,“我们收的不是这条公路的钱,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”。柳州市则按驻留时间向车辆收取“进出城费”,司机通过网络晒出账单,有的车主平均每小时要交0.2元的进出城费,因而广受质疑;而柳州市则以收费有文件依据为由,认为合理合法。 公路收费站违规收费,尤其超期收费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贷款造了路,就有了“此树是我栽,此路是我开,要想过此路,留下买路钱”的底气,堂而皇之地收费了,收到什么时候就看人家的心情好坏,无非就是一句话或者一个文件的事情。而像防城港市这样道路未建好,收费却先行的情况,则还是比较鲜见。这样的收费不是还贷,而是收费造路了,已经颠倒了顺序。而柳州市所谓的“进出城费”,则更有划地为牢的意思,显然已经不是收费还贷的问题,而是完全沦为乱收费。 改革开放的重要特征之一,就是打破城乡地域界限,形成人口物流的广泛和自由的流动,从而实现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,形成人尽其才、物畅其流的局面,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;而招商引资更是许多地方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和经验,功不可没。广西两个城市的收费项目,却是人为设置的“名不正,言不顺”的收费项目,与这种加快发展的潮流和趋势背道而驰,与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努力极不协调,简直给人时空倒流的感觉,实在是大煞风景,令人唏嘘不已。 路桥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设施,本当由政府投资建设,收费还贷的建设方式,只是在政府财力不足条件下,加快交通基础建设的权宜之计,而不是固定的建设模式,更不应该没完没了地收费。在贷款还清且收费年限到期的情况下,应该及时取消收费,这既是贯彻依法行政的体现,也是政府诚信意识的体现。对照有关路桥建设和收费的要求,广西两个城市的所谓“进城费”,实在是收得莫名其妙,不具有正当性。尤其是在物价上涨、影响民生的情况下,政府应积极做好平抑物价的工作,减少各种收费的中间环节,努力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、减轻公众的生活负担。由是观之,广西两个城市人为地设置收费“高门槛”,不能不说太不识时务了。难道广西就没有意识到,如果“门槛”高了,会给人产生不受欢迎的尴尬,进而影响到投资环境和发展速度。这盘得失账算不通,可能因小失大啊。(逗号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