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迷信“前不栽樟,后不栽桑”的风水鬼话,黄石市烟草局竟用45万元高价,请人移走其办公大楼前的一棵200年古樟树。事发后,有关负责人对迷信一说极力否认,并将移栽古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:“我们的合同写清楚了,由对方负责办理移栽手续,否则由对方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上的后果”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2011年4月3日)
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笼子。烟草局要“去樟”,姓余的要拿钱,牺牲的是古樟树。一旦追究起来,与烟草局“无关”。
真的“无关”?恐怕是某些聪明之徒一厢情愿而已。
首先,烟草局是这出“移樟闹剧”的总设计师。从内部开会讨论“去樟”,到请风水师上门“相樟”,再到公开招标“买凶”移樟,烟草局始终像个影子似的,躲在幕后操纵着一切丑恶。无法脱离干系。
其次,烟草局为移樟者提供了不该提供的便利,至少要算“移樟帮凶”。
众所周知,百年古樟在城市极为少见,属于“市宝”。如果移栽,存活率极低。一般情况下是不许随便移栽的。黄石烟草局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实属明知故犯。
照常理,作为合同一方,烟草局应该先看对方报批手续是否完全,再实施移栽,然后付款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这一正常程序被打破。施工方没有任何报批手续,就在烟草局眼皮底下大张旗鼓地“移樟”。园林管理局甚至森林公安局几次现场制止,都未能阻止“移樟”暴行。除了余某胆大妄为的无知外,烟草局有意无意的默许、支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在当今权力体系中,烟草局属于垂直管理,是个政企不分的垄断单位。正是这个有钱且不受地方约束监督的特权,让他们自我膨胀得无法无天,为所欲为。
余某某为了钱非法“移樟”,理应受到法律制裁。但此次移樟的幕后策划者——烟草局领导人呢?如果不把他们绳之以法,继续对他们姑息养奸,不光这45万元移樟费会变成一笔糊涂账,明天恐怕他们就会真的大明大白地栽脏贪腐了。